机构职能
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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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公室

承办社保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,协调局内各科室工作;负责档案管理、秘书事务、会议组织;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;协助做好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调研、起草工作;负责相关政策宣传、信息发布工作;负责信访、投诉件的处理工作;负责接待联络、安全保卫、办公用品采购、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社保局各项行政经费的支付管理工作;配合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、升级和保养、日常应用和操作业务指导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登记申报科

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设立登记、信息变更、注销登记以及社会保险年检工作;负责办理参保新增申报、资格确认、人员信息核对工作;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停保、中断、终止、续保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;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及自谋职业者缴费工作;负责生成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被征地保险缴费数据工作;负责登记申报业务档案的整理、归档、移交等工作下属单位承办各项业务工作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审核结算科

负责医疗保险的年度预算工作;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结算和审核工作;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有关审批、审核、转院、报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;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及特殊病种病历发放工作;负责异地就医审核结算;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审核与结算、协议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;负责“三个目录”的日常管理;负责专用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医保专用病历的发放工作;负责医疗保险意外伤调查工作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基金管理科 

负责编制各项基金与行政经费的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;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;根据上级规定按时做好财务汇编,提供准确的财务报告;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上解、下拨工作;负责本局业务科室核定的各项支出的复核工作,并办理支付手续;负责各种账目、票据的记录、装订、存档和管理;负责基金财务和行政经费财务的内部审计监督;配合稽核科做好相关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城乡居民保险科

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;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、中断、终止以及续保工作;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,指导乡镇(街道)社保管理服务机构工作;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健康体检服务工作;负责职工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待遇核发科

负责参保单位正常、提前退休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;负责离退休人员退休资格核定、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工作;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;负责企业养老、事业养老金的结算和审核工作;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暂停与恢复工作;负责被征地参保人员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及结算工作;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资格审核及待遇调整工作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七、个帐管理科

负责建立管理各项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及结息工作;负责个人缴费记录管理、查询及个人权益记录单发放工作;负责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核定;负责职工医疗保险、基本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付核定工作;负责基本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的核定工作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八、稽核科

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章制度、业务流程和实施办法,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;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支付、挤占、挪用、侵吞和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进行稽核调查和处理;与本市公安、定点医疗机构、民政等部门单位交换信息,建立防范虚报、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制度;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、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违规行为的稽核;负责内部在基金征缴、养老金核定、医疗费用审核结算、医疗工伤生育费用审核报销等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稽核;负责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处理和案件转办、督办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九、社会保障卡中心

负责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,社保卡档案库数据人员信息和指纹采集、维护;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制作、发行和日常应用管理工作;拓展其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;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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